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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通过表彰企业的优秀设计产品,促进设计创意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出品牌名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提升国民生活品质,带动中国设计的国际化,推动设计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格局产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得以提升。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红星奖将通过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炼典型、树立示范,促使工业设计引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目标 2006年首创设计“政府奖”,并用8到10年的时间,将其塑造成为中国设计领域的“奥斯卡”,跻身世界著名设计奖项之列,培育一批红星奖产品的忠实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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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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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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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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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 发起单位: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经济导刊》杂志社 项目支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承办单位: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 天津市工业设计协会 上海工业设计协会 重庆工业设计协会 黑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 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 江苏省工业设计学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河南省工业设计协会 湖南省工业设计协会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四川省工业设计协会 陕西省工业设计协会 无锡工业设计协会 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顺德工业设计协会 青岛市工业设计协会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 广州工业设计促进会 珠海市工业设计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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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办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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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
凤凰卫视?欧洲台
搜狐.文化 新浪.科技
千龙网 北京日报 北京电视台.魅力科学 居CASE DA ABITARE 科学时报 北京商报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视觉中国 视觉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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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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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征集产品:3月16日-6月30日 初评:7月底 终评:9月 颁奖典礼及年鉴出版:11月 获奖产品展:11月 全国巡展地点安排:重庆、上海、深圳、哈尔滨、西安、青岛、宁波、成都、大连、福州(最新巡展消息请见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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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项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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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金奖1名。
金奖8名。
最具创意奖10名。
红星奖若干。
最佳团队奖1名。
最佳新人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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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评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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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设计、生产,或在中国市场(含港澳台地区)有批量销售的产品;
产品包括: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和环保、家居用品、服装服饰、玩具、工艺美术、产品包装、医用器械、五金建材、工业仪器、装备制造、建筑装饰、交通工具、航空航天、展览展示、公共设施等;
报送的产品应为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上市销售的产品;
同一件产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或个人进行申报;
历届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获奖产品不可重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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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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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本评奖活动采用在线报名的形式,请参评者登陆以下网址进行报名
网址:http://www.redstaraward.org
办公室负责对在线提交的信息进行参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 参评者需在指定日期前邮寄以下资料至办公室:
1、两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参评个人签字。
2、一套所上传的产品实物图片(6寸照片)。
3、光盘:光盘刻录内容①、PPT ②、产品大图片(详情请参照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网站“在线报名”栏目内“报名须知”)。
(二)产品提交
参评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进入终评的产品实物运送到指定的评审现场。如产品所占空间过大(达到2个立方米及以上),参评者需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模型。参评者需尽可能提交产品实物,否则可能会影响评审成绩。
(三)相关费用
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可能发生的产品运输和展览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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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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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
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设计概念独特新颖,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领未来产品发展趋势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实用性:
功能结构合理,以人为本,考虑人机工程关系,安全耐用
经济性:
适合市场需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提升产品品牌价值;获得规模化效益或具有良好的获益前景;
环保性:
考虑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如:工业节能技术、交通节能技术、新兴环保产业等;产品具有可回收性和再生循环利用性;
工艺性:
工艺与材料使用合理,产品品质符合和达到国内外
相关质量标准;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美观性:
外观造型设计适度,风格特色突出,色彩设计协调;
所有参评者均被视为接受本评审标准和评审规则。
所有参评者均被视为接受本评审标准和评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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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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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程序
1.初评 :初评根据评审标准和参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图片和PPT对产品进行评审。
2.终评 :终评是对初评入围产品的实物进行评审。通过终评获奖的产品经签约后可在产品推广过程中使用奖项标志。
(二).评委 由国内外设计、经济、媒体等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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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奖项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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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品。
1. 获奖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了重大社会危害。
2. 正式确认获奖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3. 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产品进行重大修改, 并继续在该产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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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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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奖项颁发
所有奖励只针对参评者。
2. 知识产权保护
参评产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参评者自行负责一切关于其参评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产品运输
参评者需按照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下达的相关通知进行参评产品运输。
4. 产品保险
参评者应确保已经为参评产品购买了适当的保险,特别是针对盗窃、火灾、破损和损坏等风险的保险。
5. 保密条款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办公室将对参评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有权利用参评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产品信息、出版年鉴等。当参评者要求公开、修改或延期使用其提交的信息时,办公室经过身份核实后给予答复。
若日期有变动, 办公室将在本奖项网站的"最新消息"中公布,请参评者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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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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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102室
邮编: 100088
联系人: 楼晓红女士
电话: 010-82055308 010-82051525-501/503/505/508/608
传真: 010-82054919
电子邮箱: award@redstaraward.org
网址: www.redstaraward.org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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